Sunday, July 31, 2011

Module 01 WORKPLACE SAFETY:美容学院版本 JPK-Core Abilities Text Book Level 1

Module 01 WORKPLACE SAFETY

JPK-Core Abilities Text Book Level 1 美容行业的导读:
读完本章后,我们再来重点式研究这里所学到的知识对我们从事美容行业的关系与影响!

Ø   虽然美容院的工作环境相对而言较其它行业来的安全,但还是必须了解职业安全法令 (OSHA 514),当遭遇雇主作出不合理的待遇/对待时,我们了解本身的权限
Ø   虽然美容院采用的化学品(多为护肤产品等)相对比较安全,我们还是必须注意安全的储存法,避免产品变质而遭遇不必要损失,甚至某些如酒精类的产品非常易燃烧更加要特别注意收藏
Ø   火灾是种任何时刻都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但只要小心,是可以避免与预防的
Ø   发生火灾时别慌张,按照正确方式使自己安全逃离危险

本章标题:
(1) 认识职业安全法令 (OSHA 514)
(2) 化学物品的使用与储藏
(3) 意外事故与安全检查的报告程序
(4) 意外事故的紧急应对方式

课程目的

Ø   让学员认识到我国的员工工作安全的保护法令(OSHA 514)的简介.
Ø   了解基本的在工作场所内的一些拥有个别危险性的物品之正确储藏方式.
Ø   了解如何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有关的检查,及如何制作报告.
Ø   一旦意外发生时的紧急应对措施及正确的申报意外事故的程序.



1. 职业安全法令 (OSHA 514) 简介:
 由于工业意外事故常会发生,发生事故造成人命财物的损害难免令人遗憾.事实上许多的意外是可以事先预防的. 因为只要工作环境有做足够的预防措施,安全设备,确实可以将意外事故发生的机率降到最低,或意外发生时将伤害减到最低.
有鉴于此我国政府在1967年就制订了工厂与机械安全法令(139)来适当的约束与管理相关单位提供充足的安全措施与职员.然而随着社会及科技的突飞猛进,原本涵盖范围不够完善的1967(139)法令已经不足够,国会于1994年通过了强化的版本成为1994职业安全法令 (OSHA 514).
其涵盖范围更加完善更加全面,已经是各行各业都能通用的法令:
(i)      ACT (514) 1994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 An Act   for securing the safety, health and welfare of persons at work, for protecting others against risks to safety or health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ctivities of persons at work. (OSHA 1994 (Act 514), page 5 ILBS).
(ii)     ACT (139) 1967 Factories and Machinery Act 1967: An Act to provide for the control of factories with respect to matters relating to the safety, health and welfare and inspection of machinery and for mat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 F&M 1967 (Act 139), page 1, ILBS)

2. 职业安全法令 (OSHA 514) 雇员本身的责任:

自己是否处在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里,雇员本身要时刻自我醒觉,雇主是否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基本安全的工作环境, 以下几项雇员须时刻注意:

1.    本身工作是必须严格遵守已经规定的工作安全措施,同时也不可作出妨害他人安全的事故.
2.    如有任何员工违反安全措施或作出妨害他人的行为不可隐瞒,必须根据事实向雇主单位投报.
3.    雇主规定的任何工作时必须穿戴的安全装备必须严格的遵守.


3. 职场的基本采用化学品的安全守则:
现代化的各行各业都难以避免的接触到各个类型的化学产品,所以时刻紧记以下安全守则:
(a)   不要独自一个人在实习室化验室内,如情况必须如此,须事先通知别人.
(b)    需要时必须穿戴自我保护的装备,如护眼罩,口罩,手套等.
(c)   每个罐装品必须贴上清楚表示内容的标签
(d)   有使用任何化学品操作后,记得用肥皂彻底的清洁手部甚至脸等.
(e)   较危险性的化学品避免直接的接触.
(f)   别让化学品沾到手部,,衣服,鞋等.
(g)   不可以嗅甚至品尝化学品.
(h)   储藏化学产品的地方禁止抽烟,饮食
(i)   使用某些较危险性化学品时要严格遵守该产品的安全使用准则里的事项.
(j)   要使用危险性化学品时的器材工具必须先确保是没有损坏的.
(k)   如果是会燃烧的化学品使用或取出时皆须注意安全避免点燃.
(l)   已经使用过的化学品丢弃时也莫忘记其性质,甚至须按其性质以适当的方式处置.

4. 化学品的储藏知识:
a)    基本上不同性质的化学品必须按其类别分开储存:
I.    溶液- 此类型还需按其的燃烧与否性质在分类储存
II.  无机矿物酸- 如氢氯酸,须留意其腐蚀性的强弱.
III.碱性物品- 如氢氧化纳,须留意其腐蚀能力强弱
IV.  氧化剂,抗氧化剂
V.    有毒物品
VI.  含爆炸性质或性质活跃品,须储存于防燃柜内
b)     确保化学品的瓶盖已经关紧,以免泻出味道或被蒸发掉.
c)    时常要检查瓶装内的产品,因为有些会结晶化或变质.
d)    不可将化学品暴露与阳光照射到或高温的位置.
e)    如用来装置化学产品的冰箱必须贴上明显的 注意,危险的字眼,切记别将饮食一起放入其中.
f)    腐蚀性,爆炸性,燃烧性,毒性产品须采用个别储藏柜来装置.

5. 意外检查与事故发生的申报程序
Ø   所谓意外事故的发生是无法预测的,只要有造成人员的伤害发生就属于意外事故.
Ø   所谓危险的发生也是突如其来无法预测的,它可能或没有造成人员,财物,环境的伤害
Ø   意外事故与危险事故的发生很可能就是因为安全条例不足,环境情况不安全,系统的失误,人为疏忽造成.
Ø   任何意外事故或危险事故的发生,相关职员必须老实的将一切情况如实的汇报于负责安全的负责人.
Ø   雇主与职员必须遴选部分人员专门负起安全方面的责任.

1: 当人员暴露或发生事故时
2: 须立刻拟好口头或书面报告
3: 如实汇报与负责安全的单位
4: 相关单位采取对应行动

6. 防止意外发生而做的预防措施

(a)如采用会燃烧的物品时,只使用在该工作规定允许内的数量,过后必须个别的妥善收藏起来.
(b)容易燃烧的物品必须收藏在特别设计的位置内,例如靠近灭火器,洒水器以便意外燃烧时可第一时间将其处理.
(c) 装置可燃气体或液体的喉管须确保不可有泄露情况.
(d)工作人员必须避免身体沾到可燃烧的物件,如果沾染了必须换掉有关服装.
(e)通道或防火门必须确保通行无阻,不可放置障碍物.
(f)任何自动洒水器,灭火器范围内别放置阻碍性的障碍物.

7. 防火安全检查的四大目标
(a)妥善安置可燃烧物件可以防止形成严重的大火
(b)对于可能导致燃烧的事物妥善安置
(c)时刻确保防火器材是处于操作良好情况
(d).确保紧急出口是通行无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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